沿著一個往下的樓梯,走到櫃台前,拿出皮包。

雖然離十八歲已經有些距離了,但是身體仍微微顫抖,畢竟對於這個未知的世界感到既緊張又興奮。櫃檯的T跟我不同,看起來雖年輕,動作卻十分熟練,瞄了我幾眼,沒有多說什麼,就在我的手臂蓋上TABOO的字樣。

第一次如此的離經叛道。喝酒喝到快掛、在外玩到深夜而未歸。

酒精是夜店的迷離。它讓大家的行為都無需解釋,因為茫解釋了一切。而在酒精的慫恿之下,我忘了什麼是羞怯,什麼是輕聲細語。浸淫在狂笑、喧嘩之中。奇怪的是,自己的理智硬要ㄍㄧㄥ在那(理智線給我斷啊!!!)我記得每件事情,甚至記得喝了三杯片券換的調酒,依序是水蜜桃炸彈、蜜瓜酷樂、荔枝特調,還有附贈的高梁與奶酒。人生就是這樣矛盾,本我與超我之間的拉鋸吧。本我的恣意放縱對上的是超我的拘謹理性。

在夜店,聊天的目的就是沒有目的。每一句話都是為了嬉鬧、逗弄別人,特別是在「性」方面,沒有任何的忌諱,至少我們這群人是這樣。聊聊大家的情史、甚至是手指頭(),還有手指頭的姿勢(大誤)。雖然有人對我說:「手指很短,不行喔!」為了維護尊嚴,我立刻反駁:「還有玩具啊!」,現在回想起來,自己哪來的勇氣在大庭廣眾之下說出這種令人害羞至極的事情。不過,我還是很認真的憑印象記住幾個玩具的名稱,例如「小海豚」(長得真的不錯可愛)。除了長短,還有粗細的問題。這我倒不擔心,畢竟甜不辣也是有點粗的(超大誤)。

越晚,越玩。原本不同桌的人,紛紛混熟、在小舞池跳著舞。這時果然一技之長很重要,我哪裡會跳舞啊。純粹跳跳跳吧,我覺得自己就像小熊維尼的好朋友──跳跳虎,從頭到尾就是跳跳跳,扭腰擺臀對沒有節奏感的我而言,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。當大家在跳舞時,我覺得自己最會的就是「喊燒」。好久沒有亂尖叫,即使喊到喉嚨「騷聲」,還是要把累積很久的怨氣吼出來,「滾吧,去你的壓力」,壓抑很久的情傷,也都暫且拋到腦後。

之後,大家又開始擠在同一區包廂,玩起了轉酒瓶喇機遊戲(掩面)。這是個冰冷的都市,靠著雙唇間短暫的接觸得到些許的溫暖吧。慢步調的我真是有些不適應這種跳躍式的關係,或是說超級不習慣的!!!(苦笑)

這次的經驗,讓我對這世界感到更多的驚奇。感謝同行的朋友,因為你們讓我了解自己並不寂寞。那女孩兒我一定追不到,我也不敢妄想追到,但至少你們讓我微微的釋懷了,今天內心有種重新起飛的感覺(生理上卻因為喝酒的關係疲憊到要爆炸),放手找尋新的對象吧。畢竟真愛是永遠得不到的那一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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